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马家柚及其他浆果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略) 2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广丰区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略) 2号。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建设“江西 (略) 马家柚及其他浆果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果汁年产能为1700t,果酒年产能为9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纳管标准,通 (略) 一并进入广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丰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锅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通过减少固体废物在场内的停留时间,并加强固废暂存库的通风管理,以及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加盖处理,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壁阻挡等处理措施,经治理后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果皮、碎屑(20t/a)、废果核(10t/a)、污泥(0.039t/a)、废布袋(0.01t/a)、锅炉燃烧废渣(15t/a)、废膜(0.1t/a)、废离子交换树脂(0.1t/a)、生活垃圾(4.5t/a);危险废物:废机油(0.1t/a)、废活性炭(4.2054t/a)。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有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