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名称 | (略) 广丰区 (略) (略) 广丰综合能源服务岛示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广丰区铜钹山大道北侧 |
建设单位 | (略) 广丰区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广丰区 (略) (略) 广丰综合能源服务岛示范项 (略) 广丰区铜钹山大道北侧,项目中心坐标为N28°26"35.11",E118°09"5.69",占地面积*m2,本项目设置5台油罐(3个30m3汽油罐、1个15m3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汽油罐总容积合计为105m3、柴油罐总容积合计为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油罐总容积为120m3;属于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粉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运输管理,密封运输,防止车辆沿途泄漏污染环境,加强施工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施工余土以及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不得向水体倾倒。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冲洗水等,由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进入广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溪河,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三)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工艺油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储罐大小呼吸及机动车加油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的油气。油气回收系统针对汽油油气回收,其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该项目拟安装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设施,两次油气回收系统非*烷总烃回收效率可达95%。 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临铜钹山大道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区域满足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废油渣、隔油池油泥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清运;对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油渣、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