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略)
招募投资人公告
一、公司概况
湖北 (略) 成立于2013年9月10日,注册资本*元,住所地湖北省蕲春县经济开发区陶瓷工业园,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陶瓷制品,法定代表人为许东胜,股东为许东胜、刘世捷。
2023年10月12日,湖北省蕲 (略) 裁定受理湖北 (略) 破产清算一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份停产。
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共有75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245,*。破产管理人对73人的申报债权予以全部或部分确认、初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28,*,对2人的申报债权不予确认。
经评估,湖北 (略) 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办公家具、机械设备等财产的评估价值为69,943,600元。其中,厂房13,957,800元、土地使用权31,498,500元、办公家具43,900元、机械设备24,443,400元。
二、破产案件概况
2023年10月12日,湖北省蕲 (略) 裁定受理湖北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 (略) 黄冈分公司为破产管理人。
2024年1月17日,经湖北 (略) 申请,湖北省蕲 (略) 裁定湖北 (略) 和解。
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
2024年2月3日,经湖北 (略) 申请,湖北省蕲 (略) 裁定:一、认可湖北 (略) 和解协议;二、终止湖北 (略) 和解程序。
案件相关信息可以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网址:http://**,搜索“(2023)鄂1126破9号”查询。
三、和解方案
和解方案提出,湖北 (略) 将公司厂房、设备等生产设施对外承包经营。
详情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和解方案》。
四、投资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企业本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拥有与湖北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三)具有经营陶瓷行业的经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适合湖北 (略) 的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确保湖北 (略) 正常生产经营。
(四)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
五、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材料
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一份,《投资报名书》须有签字盖章,并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证明、融资能力证明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应书面承诺同意以下事项并签字盖章:
(1)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湖北 (略) 管理人发布的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参与招募。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本人/本公司同意湖北 (略) 管理人按照其制定的评选规则进行评选。
(3)本人/本公司同意湖北 (略) 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处理方式。
(4)本人/本公司同意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本人/本公司应进行的尽职调查,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湖北 (略) 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各项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
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二)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缴纳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
(三)提交《投资计划书》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计划书》。《投资计划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湖北 (略) 的经营方案、拟投入资金、投入期限等内容。
(四)签订《租赁协议》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计划书》后将组织评审。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的,管理 (略) 的监督下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条件的,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计划书》的,管理人根据评选规则进行评选,并在评选后3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意向投资人身份。确定为签约对象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按照《投资计划书》进行磋商,磋商完毕后三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六·、保证金
账户信息
1、意向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蕲春漕河支行
户 名:蕲春县公证处
账 号:4205 0167 6738 0000 0876
七、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约束性效力,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请特别留意本公告中管理人的提示条款。
3、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湖北 (略) 有关资产的风险,自行勘察评估;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或者其他资产进行整改、维修更换,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承包经营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5、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8日17:00。
2、管理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联系人:陈法官 付律师
电话:* *
湖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