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铅征地字〔2022〕 (略)
铅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汪二镇新安埠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汪二镇新安埠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集镇建设。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征收土地位于汪二镇下四村范围内。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县土地利用现状图H50G *** 一幅图。
三、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汪二镇下四村的土地。
???四、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为6.8358亩,全部为水田。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一)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和《铅山县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铅府字〔2020〕 (略) )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水田6.8358亩,补偿标准 *** 元/亩,补偿金额 *** 元;
(二)补偿总费用
总计人民币 *** *** *** 万零 *** 佰 *** *** *** 圆( *** 元)整。
六、安置政策
货币补偿。
七、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3日。
???八、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 (略) 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登记单位: (略) ;登记地点:统一征地办;联系人员: 王刚,联系电话: *** 。
????九、补 (略) 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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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