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本项目为进一步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推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工作建设。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25.*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 (略) 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杨秀芳
联系方式:0832-*
项目完成情况:全年保障人员47人,其中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人,共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助学金18.*元,确保所有在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够安心读书完成自己学业,对符合条件做到应保尽保。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经相关部门验收,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一、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全市全年共有47人,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在校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孤儿按2500元/季度拨付,在校的孤儿普通高中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750元/季度拨付,在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按1500元/季度拨付;在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图片展示:
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2.《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3.《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满·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
4.《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