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诸暨 (略) 年产200 (略) 件、纺织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 | 诸暨市枫桥镇十一林场 | 诸暨 (略) | 项目投资1152万元,形成年产200 (略) 件、纺织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 (略) 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激光切割烟尘:项目对2台激光切割机的烟尘产生点设置固定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台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焊接烟尘:焊接设备上按要求设置移动 (略) (略) 理后排放,建议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3)热处理废气: (略) 理设备单独设间,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整体换风的方式进行收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抛丸粉尘:项目抛丸机为密闭式,产生的抛丸粉尘经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喷塑粉尘:项目喷塑在手动喷粉房内进行,密闭性较好,塑粉尘收集后经 (略) 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6)固化废气:项目烘箱为密闭,固化废气通过风管直 (略) 换气口直连的方式进行收集,并在烘箱产品进出口设置集气罩,项目通过一套高效换热器降温+二级活性 (略) 理后的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7)喷漆废气:设密闭式喷漆房,调漆和喷漆及晾干均在喷漆房内完成,通过喷漆房整体抽风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8)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9)注塑废气:项目3台注塑机单独设置密闭车间,产生的VOCs(非 *** 烷总烃)经车间整体抽风的方式收集,再经二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注塑产生的间接冷却水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粪便污水经密 (略) 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后, (略) 门清运,最终 (略) (略) 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 (略) ,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机床、钻床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热处理工序单独设间;注塑机单独设间;空压机单独设间;设置封闭式的喷漆房、注塑车间;(4) (略) 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 (略) 在最佳工作状态。(7)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塑料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及焊渣、废磨料、激光切割烟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及废钢丸、打磨粉尘收尘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塑料角料和次品破碎后会用于同类产品的生产,收集后回用于同类产品的生产,除尘器收集塑粉回用于同种颜色产品的加工。(3)漆渣、废原料桶、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淬火油、废油、废乳化液和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分别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贮存在危废间委托 (略) 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 (略) 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略) 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收集管道与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间、危化品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做好固废间和危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收集管道与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间、危化品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做好固废间和危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7、其他:(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 (略) (略) 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 (略)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诸暨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