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滨江一小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滨管涵〔2024〕7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区领导对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关于滨江一小项目选址等相关事宜的请示》(公文办件〔2024〕3923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滨江一小项目;
项目代码:2405-*-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圣泉街道,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3800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班,配套完善相关附属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