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1、项目名称:新红旗河及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星村
3、建设单位:扬州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76.*元,建设新红旗河及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建设内容:1、河道整治:新红 (略) 南侧开挖河道20m,河道高程0.5m,底宽6.0m,河道坡比不陡于1:2.5至现状地面,河道口宽为控规25.0m;新红旗河与团结河衔接河坡护砌段河道清淤65m,河底高程为0.5m,底宽6.0m,河道口宽为25.0m;2、建筑物拆除工程:拆除新红旗河南端现状箱涵1座,拆除团结河桥梁1座;3河道岸坡:河道岸坡整治长度1190m,其中新红旗河890m、团结河270m。河道常水位高程2.8m以上河坡及河口外2m宽岸坡进行草籽防护,面积约*m2,新红旗河与团结河衔接段高程3.1m以下河坡进行护砌防护,防护面积约710m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淤泥恶臭。可通过硬质围挡,封闭施工、路面硬化、防尘覆盖、湿法作业、车辆清洗、清扫保洁、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设置围挡等措施有效控制和改善。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废水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泥浆水、含油废水、水体扰动悬浮物和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回用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接管至扬州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交通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沿线清杂废弃物、沉渣、建筑垃圾。沉淀池产生的弃渣运往渣土消纳场;隔油池产生的沉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全线清杂杂物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 (略) 邗江生 (略) 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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