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增产汽车配件(发动机凸轮轴)*件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光电信息产业基地
建设性质:扩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喆枘鑫(厦门) (略)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 B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溪。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西溪的水质影响较小。
②废气
扩建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均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经预测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南侧区域符合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易总 联系方式:*@*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