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崇义县龙勾 (略) 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7-*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807室( (略) 8号)附件:《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污染类型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总量(t/a) |
崇义县龙勾 (略) 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 | 朱坊河崇义县龙勾乡良田村河段左岸(东经114°32′45.842″,北纬25°42′46.109)? | ?工业废水,*吨/年 | 间歇自流排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铊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标准值。 | CODcr:50mg/L、*:5mg/L、TP:0.5mg/L 氟化物:1.0mg/L、As:0.1mg/L、Pb:0.1mg/L、Cd:0.01mg/L 六价铬:0.05mg/L、汞:0.001mg/L 铍:0.002mg/L 铊:0.0001mg/L。 | CODcr:36.5t/a、*:3.65t/a、TP:0.365t/ 氟化物:0.73kg/a、As:73kg/a、Pb:73kg/a、Cd:7.3kg/a 六价铬:36.5kg/a 汞:0.73kg/a 铍:1.46kg/a 铊:0.073kg/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