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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SCZB-2024-080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略) ,资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元,招标人为资中县鱼溪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一个包,该项目为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工作内容为工作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碾盘山村9组20如容
积的三格化粪池建设、管网建设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
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
录入证》:
3.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购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
或成交资格被取消。(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采胸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09:00
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竞争性碰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磁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
报名。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
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
描件)传送至邮箱(*@*q,com),代理机构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
件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费缴纳收款二维码及“报名登记表:
各供应商缴纳报名费且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费缴纳藏图(转账记录)及报名
登记表清晰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0m),经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即获取采购文件
成功,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 (略) 驻资中办事处评标室(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
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略) 驻资中办事处评标室(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
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七、其他
一、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该项目为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
碾盘山村)项目,工作内容为工作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限盘山村9组20加容积的三格化
粪池建设、管网建设等工程。
(二)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2024年资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鱼溪镇-碾盘山村)项目。
2.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
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
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项目要求
亲
3.1技术(服务入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符合规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明
确的内容进行施工,须符合并满足设计、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使用要求,
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施工所用材料为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责任:供应商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安
全负全部责任,对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给第三方造成人员财产损害负全部责任。
(3)建筑垃圾清运、堆放由施工单位负责,且不得违反环 (略) 管理等相关规定。
(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为: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5)材料质量要求:
①材料、设备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施工所用材料达到优质及环
保标准,材料选用必须得到采购人现场代表的认可,施工全过程由过控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供应商提供主要材料质量不低于本项目推荐的材料质量。
②施工前,应采购人要求将材料检测检验并提取样品交由采购人保存,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采购人随时提取施工现场样品与施工前样品比对并检测。材料、设备选用必须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除采购人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材料、可调材料外,其
余材料价格由供应商在碰商报价时自行计价。
3.2施工要求满足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标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施工单位除按工程图纸及说明施
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安装及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3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报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和设备表中提供
的施工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4报价要求:
(1)总价款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
元)。
(2)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本项目所投单位包括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管
理、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维护、缺陷修复、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
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本工程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和人 (略) 场风险,并计入
总报价。
(4)由于成交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成交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成交人负贵。以上
商
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5)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物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
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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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一)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建筑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工并通过验收
4,施工地点:资中县鱼溪镇碾盘山村9组。
(二)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合同价的5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工程量100%并竣工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
认的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愿全额无
息退还
(三)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磁商文件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响应内容、本项目有关设计
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为准
2验收方法:
(1)承建方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
提出验收申请。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建设方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建设方和承建方项目组人员一
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建设方签字,通过验收。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验收,
(四)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期24个月,质量保修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保
修。
(五)履约保证金:
1.金额:成交总价的10%,
2.缴纳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人约定的缴纳方式为准,若成交供应商在规
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规定不计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六)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财产、人员伤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
不承担任何责任。
2.民工工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需通过向采购人转账的形式交纳民工工
资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总价的2%。
3.项目建设、项目变更、资金管理及审计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资中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资中府发【2022】41号)文件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资中县如有类似新规定
按新规定执行)。
4.其余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
由于采购人原因如迟未付款,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
项,无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还已付合作费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推延进度,未能按照计划完成项目或单方面终止协议属违约,应承担违
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
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八)合同其他条款:
1.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及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审定工作,直至通过有关审定验收。
2.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组织方式: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
2.履约验收时间:竣工后,供应商提出申请10日内。
3.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竞争性碰商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供应商有关技术响应及有关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竞争性碰商文件有关商务要求、供应商有关商务响应进行验收。
5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响应内容、本项目有关
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代卫性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