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3-14
施甸县由旺至 (略) 建设项目 | |||
(略) 施甸县由旺镇 | * | ||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 赵佼 | ||
240 | 10 | ||
2025-04-14 | |||
改建 | |||
改 (略) ,路线全长3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施甸由旺街子,止于王家寨。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沥 (略) 面。主要实施土方开挖、填方、路基排水工程、路基支挡工程、基边坡防护、沥 (略) 面及拆迁建筑物、电力和电讯电缆。配套建设1套沥青搅拌站和1套水稳拌合站,位于保施高速由旺连接线(国道G555起)1.6公里处左侧, (略) 建设完工后,随即拆除,不再保留。 | |||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主要通道、 (略) 、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 (略) 施工时采取彩钢瓦围挡施工,通过村庄及人群集中居住 (略) 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做到文明施工,减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配备专门洒水车辆或人工洒水,在晴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粉尘飞扬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地保洁、降尘,并在施工垃圾运输期间,负责施工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对表土堆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遇大风天气洒水降尘,避免风力扬尘的产生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①覆盖防尘 (略) ;②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通过村庄及人群集中居 (略) 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略)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物料堆放10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村小组内的公厕以及化粪池或旱厕收集粪便污水;少量的洗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浇撒,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工序不外排;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置;②项目施工期产生废弃土石方量为8625立方,根据本项目与合法弃渣场签订的协议书,本项目所有弃土均合法弃渣场接纳;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开发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①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②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施工现场敏感目标周边设置遮挡围挡;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合理安排本项目物料的运输时间,选择最佳 (略) ,减小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合理 (略) 线,避免利用村庄或住宅小 (略) 通行,车辆行经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采取减速、禁鸣措施;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运营期: (略) 实施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 (略) 红线间的距离,并营造绿化带。②加强机动车噪声控制与工程管理措施。③安装禁鸣、限速等标志牌。④在运营期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机动车噪声 (略) 交通管理: a、在经过 (略) 段,禁止机动车鸣喇叭;b、严格限制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尤其是夜间超速行驶。 | |||
有环保措施: ①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重建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以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②工程建设区,对于开挖坡面,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砌石挡墙防护和植草皮;③施工迹地,尽快恢复植被,以植物措施为主;④设置永临结合排水沟;⑤临时表土堆放于项目施工场地内,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需即刻恢复原用地性质。⑥配套建设1套沥青搅拌站和1套水稳拌 (略) 建设完工后,随即拆除,在原址进行复垦或者恢复植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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