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拟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图)。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否则将其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2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92-* *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302鹤山区鹤壁集镇(马驹河村)至姬家山乡(姬家山村)段改线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鹤山 (略) 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略) 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基础〔2014〕341号)和《鹤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道302鹤山区鹤壁集镇(马驹河村)至姬家山乡(姬家山村)段改线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鹤山政文〔2024〕7号)
项目拟选位置: (略) 鹤山区
拟用地面积:28.4880公顷
拟建设规模:路基工程长5.021千米,中桥1座(桥梁跨径总长度60米),车行天桥1座,通道6座;平面交叉8处,其中T形平交3处,十字形平交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