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唐庄镇石骆驼村北地1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面筋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生产1200吨面筋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生产1200吨面筋,副产品1800吨湿淀粉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2年4月21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2年05月 | |||||||||||||||||||||||||||||||||||||||||||||||
调试时间 | 2022年8月01日~9月05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8月5日~6日; 2022年8月29日~9月1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略)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元 | 比例 | 20% | |||||||||||||||||||||||||||||||||||||||||||||
实际总概算 | *元 | 环保投资 | 18.*元 | 比例 | 18.5%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6月5日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 (8)《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号); (9)《关于印发纸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 | |||||||||||||||||||||||||||||||||||||||||||||||||
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8]6号); (10)《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关于《 (略) (略)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卫环监[2022]06号),2022年4月21日,见附件2); (2)《 (略) (略)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略) ,2022年4月)。 (四)其他 本项目检测报告。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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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一)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略) (略) (略) 唐庄镇石骆驼村北地1号(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 、北纬35.*);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北侧、东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空地和农田;西侧为余府大道。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70m处的石骆驼村,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1.83km处的共产主义渠。项目周围环境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1本项目所在位置示意图 与环评相比,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无变化。 (二)项目概况 表2项目基本概况一览表
(三)建设工程 本项目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3本项目主要工程一览表
表4 项目设备一览表
项目实际建设中购买打面机代替和面锅和洗面机,打面机为和面、洗面一体机,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冷库1间,建筑面积为42m2,使用制冷剂为R290,中文名称为*烷,化学式C3H8,属于碳氢制冷剂,对臭氧层没有破坏性,且温室效应也非常小。项目主要产品、产能、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符合验收要求。 |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一)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表5原辅材料消耗表
(二)项目水平衡分析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人,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用水量按30L/d计,则生活用水为0.36m3/d(108m3/a),产污系数以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88m3/d(86.4m3/a)。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生活污水水质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50mg/L、*mg/L、TP2mg/L、TN30mg/L。 (2)生产废水 ①和面用水 和面工序面粉和水的混合比例(水中含3%的食盐)比例为2:1,小麦粉使用量为8.7t/d(2600t/a),和面用水量为4.3m3/d(1300m3/a),水分全部进入生产工艺,此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洗面用水 洗面工序面水比为1:2,洗面面用水量为17.3m3/d(5200m3/a),洗面工序产生湿面筋4t/d(1200t/a,含水率55%)和面浆26.3t/d(7900t/a)。面浆进入湿淀粉生产工序,湿面筋进入面筋生产工序,此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 ③湿淀粉生产废水 面浆送至离心筛进行多级筛分,将淀粉浆里的杂质0.33t/d(100t/a,含水率86%)筛分出来,制得纯净淀粉浆,将其打入沉淀罐,静置12-15h。上层清液10.4t/d(3120t/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下层淀粉层通过离心机脱水后得到湿淀粉6t/d(1800t/a,含水率30%),废浆水9.6t/d(2880t/a,含水率73%)),湿淀粉和废浆水日产日清。此过程将产生淀粉浆上清液10.4t/d(3120t/a)。 ④煮筋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蒸煮用水量约为0.75m3/d(225m3/a),需每天排放一次。蒸煮过程中会蒸发部分水量,约为用水量的20%,则蒸煮废水的排放量为0.6m3/d(180m3/a)。 ⑤凉筋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冷却用水量约为1.5m3/d,需每天更换一次。产品冷却过程中不带走用水量,则冷却定型废水产生量为1.5m3/d,年有效工作日300天。则冷却定型废水的排放量为1.5m3/d(450m3/a)。 ⑥设备清洗废水 依据设备厂家提供数据,设备在当日生产结束后清洗一次,清洗水用量为1m3/d,设备清洗水年用量为300m3/a,产污系数按0.9计,淀粉车间设备冲洗,每年产生污水0.9m3/d(270 m3/a)。 ⑦车间清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生产结束后,需用拖把对各车间地面进行拖洗,清洗用水量约0.3m3/次,故本项目地面拖洗用水量为0.3m3/d(90m3/d),产污系数按0.9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27m3/d(81m3/d)。 图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面筋,副产品为湿淀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图3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项目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和面:面粉由人工送入料斗经斗式提升机输送至面粉储仓,通过自动计量设备称重后由管道输送至和面锅与水混合,面粉:水(水中含3%的食盐)比例为2:1,面粉与水经过连续式揉制搅拌15分钟,搅拌均匀后得到光滑、均匀、较硬但无硬块的面团,静置10分钟提高其强度。投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结束后,关闭投料口,通过螺旋输送机采用管道气力输送,输送过程为密闭状态,无粉尘逸散;加水和面过程设备均为密闭状态,无粉尘逸散。 洗面:面团由螺杆泵输送至洗筋机后,加入清水进行洗涤(面水比为1:2),洗涤20分钟后,将和面锅(与洗面共用)里加入清水静置5分钟将碎面筋进行凝聚,然后再进行洗涤,直到将湿面筋和淀粉浆分离为止。本过程物料含水量较大,无粉尘产生。 生面筋:采用电子秤将湿面筋进行称量,规格为0.5kg~1kg,将称量后打包即为产品生面筋。 熟面筋:湿面筋通过输送线输送至电煮锅,预煮温度为95℃左右,每次预煮的时间为30~60min。预煮后的面筋上浮至水面,由电煮锅自带刮板刮至输送线,自动输送到水冷流水线进行冷却定型,定型后的面筋送至包装工序,按照订单要求称量装箱。此过程将产生煮筋废水和凉筋冷却废水。 面筋串:利用缠绕机采用人工辅助方式将湿面筋进行缠绕,成型后的面筋坯经输送线输送至电煮锅,预煮温度为95℃左右,每次预煮的时间为30~60min,预煮后的面筋上浮至水面,由电煮锅自带刮板刮至输送线,自动输送到水冷流水线进行冷却定型,定型后的面筋送至包装工序,按照订单要求称量装箱。此过程将产生煮筋废水和凉筋冷却废水。 湿淀粉:洗面工序产生的面浆通过真空泵输送至离心筛进行多级筛分,将淀粉浆里的面粉杂质筛分出来,制得纯净淀粉浆后,将其打入沉淀罐,静置12-15h。上层清液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下层淀粉层通过离心机脱水后得到湿淀粉(水分含量30%),湿淀粉日产日清。此过程将产生淀粉浆上清液和废料浆。 (二)本项目产污环节 表6项目营运期产污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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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人,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用水量按30L/d计,则生活用水为0.36m3/d(108m3/a),产污系数以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88m3/d(86.4m3/a)。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生活污水水质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50mg/L、*mg/L、TP2mg/L、TN30mg/L。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为沉淀上清液、煮筋废水、凉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①和面用水 和面工序面粉和水的混合比例(水中含3%的食盐)比例为2:1,小麦粉使用量为8.7t/d(2600t/a),和面用水量为4.3m3/d(1300m3/a),水分全部进入生产工艺,此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洗面用水 洗面工序面水比为1:2,洗面面用水量为17.3m3/d(5200m3/a),洗面工序产生湿面筋4t/d(1200t/a,含水率55%)和面浆26.3t/d(7900t/a)。面浆进入湿淀粉生产工序,湿面筋进入面筋生产工序,此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 ③湿淀粉生产废水 面浆送至离心筛进行多级筛分,将淀粉浆里的杂质0.33t/d(100t/a,含水率86%)筛分出来,制得纯净淀粉浆,将其打入沉淀罐,静置12-15h。上层清液10.4t/d(3120t/a)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下层淀粉层通过离心机脱水后得到湿淀粉6t/d(1800t/a,含水率30%),废浆水9.6t/d(2880t/a,含水率73%)),湿淀粉和废浆水日产日清。此过程将产生淀粉浆上清液10.4t/d(3120t/a)。 ④煮筋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蒸煮用水量约为0.75m3/d(225m3/a),需每天排放一次。蒸煮过程中会蒸发部分水量,约为用水量的20%,则蒸煮废水的排放量为0.6m3/d(180m3/a)。 ⑤凉筋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冷却用水量约为1.5m3/d,需每天更换一次。产品冷却过程中不带走用水量,则冷却定型废水产生量为1.5m3/d,年有效工作日300天。则冷却定型废水的排放量为1.5m3/d(450m3/a)。 ⑥设备清洗废水 依据设备厂家提供数据,设备在当日生产结束后清洗一次,清洗水用量为1m3/d,设备清洗水年用量为300m3/a,产污系数按0.9计,淀粉车间设备冲洗,每年产生污水0.9m3/d(270 m3/a)。 ⑦车间清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生产结束后,需用拖把对各车间地面进行拖洗,清洗用水量约0.3m3/次,故本项目地面拖洗用水量为0.3m3/d(90m3/d),产污系数按0.9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27m3/d(81m3/d)。 本项目用排水水量一览表及废水污染物产生源强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表7 项目建设完成后用排水量一览表
(4)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建设18m3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理,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3.958m3/d,处理后的废水 (略)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处理设备的处理工艺:由污 (略) 流入格栅池,经格栅过滤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水质(PH),调节池内设置有潜水搅拌机、提升泵,调节池内的废水经提升泵提升至A2O工艺段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二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后,上清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部分回流,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池,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含水率50%)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项目采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工艺流程如下: 图4 污水处理工艺图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小麦粉投料工序产生投料粉尘。本项目投料工序设置密闭生产车间,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以95%计,风速为3000m3/h),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9%计),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为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噪声,本项目主要产生运行噪声设备为面粉提升机、离心筛等,噪声源强约为60-75dB(A),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密闭隔音,距离衰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料浆、面粉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尘及废包装袋,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脱水机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料浆,产生量为2880t/a,收集后外售;湿淀粉沉淀过程会产生含面粉杂质,产生量为100t/a,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2.8t/a,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牧野区垃圾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面粉粉尘,产生量约为2.793t/a,收集后出售;原材料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5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 本项目在厂区西侧建设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5m2,一般固废间已做好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详见下表。 表8项目环保治理设施一览表
(三)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购买打面机代替和面锅和洗面机,打面机为和面、洗面一体机,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冷库1间,建筑面积为42m2,使用制冷剂为R290,中文名称为*烷,化学式C3H8,属于碳氢制冷剂,对臭氧层没有破坏性,且温室效应也非常小,属于鼓励类制冷剂。 与环评批复相比,项目主要产品、产能、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不新增,不属于《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所列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所列情形,项目的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四)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对比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比性分析见下表。 表8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监测点位
图 5本项目验收监测点位图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内现有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略) (略)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其他食品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属于IV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小麦粉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项目投料工序设置密闭操作间,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以95%计,风速为3000m3/h),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9%计),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速率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料浆、面粉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尘及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固废。项目脱水机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料浆,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湿淀粉沉淀过程会产生含面粉杂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牧野区垃圾填埋场填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面粉粉尘,收集后出售;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 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处(面积不小于10m2)应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面粉提升机、离心筛等设备,噪声级在60~75dB(A)之间,经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环评建议加强高噪声设备日常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周围均为企业和农田,因此本项目生产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其他食品制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本项目属于IV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再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6、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435t/a、COD0.1675t/a、*.0084t/a、TP0.0017t/a、TN0.0628t/a。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内部规程通知》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中应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435t/a、COD0.1675t/a、*.0084t/a,重点污染物预支增量需要进行双倍替代,项目所需替代量为颗粒物0.087t/a、COD0.335t/a、*.0168t/a。颗粒 (略) 锦宏胶合板厂结构减排颗粒物量0.546吨/年中调剂0.087吨/年;CO (略) (略) 结构减排化学需氧量88吨/年中调剂0.335吨/年、氨氮结构减排量8.8吨/年中调剂0.0168吨/年给该项目。 (二)审批部门的决定 (略) 环境保护局以卫环监[2022]0 (略) (略)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意见如下: (略) (略) : 你单位上 (略)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 (略)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投料工序设置密闭操作间,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颗粒物3.5kg/h(15m排气筒)的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10mg/m3)的要求。厂界颗粒物须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企业厂界颗粒物0.5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水量18吨/日,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清水池”的污染治理工艺),治理后废水 (略) 排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厂废水水质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料浆、面粉杂质、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料浆、面粉杂质、除尘器收尘及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监控等监测监控设施,并按要求与环 (略) 。 五、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六、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需办理排污许可事项。然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和污染物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的,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略) 环境保护局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9 本项目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参与本项目验收监测的采样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项目均在持证范围内。河南 (略) 具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检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检测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检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部分)》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规定执行,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取密码平行样、明码平行样、加标回收、密码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3、废气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和环境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废气检测仪器在采样前进行流量校准。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 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4、 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其示值偏差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ΔL≤0.5dB(A))。噪声检测在无雨、无雪、风速小于5m/s的气象条件下进行,测量时传声器加戴防风罩。 5、样品交接与分析过程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6、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1、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略) ,最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监测点位为厂区总排口。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表10。
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表11。
3、厂界噪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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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稳定良好。生产负荷记录见下表。 表13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一览表
由上表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分别达到设计规模的75%、83%,符合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投料工序置于密闭生产车间,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15投料工序粉尘检测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投料工序有组织粉尘的排放浓度在5.1-6.1mg/m3,排放速率为0.010-0.013kg/h,去除效率为99.2%,能够满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表16无组织废气排放一览表
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在 0.067-0.350mg/m3 之间,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总排口出口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54-6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6.1-18.4mg/L、氨氮4.88-8.08mg/L、悬浮物22-38mg/L、总磷0.45-0.53mg/L、总氮30.7-32.8mg/L,满足 (略) 收水标准和《淀粉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即COD≤300mg/L、BOD5≤200mg/L、*≤30mg/L、SS≤70mg/L、TP≤5mg/L、TN≤40mg/L。 3、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18噪声检测结果表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为51-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75%的要求。 (2)项目实际建设中购买打面机代替和面锅和洗面机,打面机为和面、洗面一体机,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冷库1间,建筑面积为42m2,使用制冷剂为R290,中文名称为*烷,化学式C3H8,属于碳氢制冷剂,对臭氧层没有破坏性,且温室效应也非常小,属于鼓励类制冷剂。 与环评批复相比,项目主要产品、产能、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及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不新增,不属于《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所列情形,也不属于《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所列情形,项目的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3)废气 本项目投料工序设置密闭生产车间,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在5.1-6.1mg/m3,排放速率为0.010-0.013kg/h,去除效率为99.2%,能够满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在 0.067-0.350mg/m3 之间,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沉淀上清液、煮筋废水、凉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无数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处 (略) (略) (略) (略) 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检测结果:项目总排口出口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54-6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6.1-18.4mg/L、氨氮4.88-8.08mg/L、悬浮物22-38mg/L、总磷0.45-0.53mg/L、总氮30.7-32.8mg/L,满足 (略) 收水标准和《淀粉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即COD≤300mg/L、BOD5≤200mg/L、*≤30mg/L、SS≤70mg/L、TP≤5mg/L、TN≤40mg/L。 (5)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为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提升机、打面机等,噪声源强约为60-75dB(A),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为51-55dB(A),夜间为40-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6)固体废物 (二)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略) 环境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见下表。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略)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生产面筋1200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14-03-* | 建设地点 | (略) 唐庄镇石骆驼村北地1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三、食品制造业16、其他食品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E113.* N35.*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生产1200吨面筋,副产品1800吨湿淀粉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生产1200吨面筋,副产品1800吨湿淀粉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卫环监[2022]0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5 | 竣工日期 | 2022-07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2-06-15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9KUUQ02F001U | |||||||||||||
验收单位 | (略)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设计生产负荷的75%以上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20 | |||||||||||||
实际总投资 | 1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8.5 | 所占比例(%) | 18.5 | |||||||||||||
废水治理(万元) | 10 | 废气治理(万元) | 5 | 噪声治理(万元) | 1.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运营单位 | (略)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9KUUQ02F | 验收时间 | 2022年9月5日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0.* | 0.* | 0.* | |||||||||||||||
化学需氧量 | 0.1675 | 0.1675 | 0.1675 | |||||||||||||||
氨氮 | 0.0084 | 0.0084 | 0.0084 | |||||||||||||||
总磷 | 0.0017 | 0.0017 | 0.0017 | |||||||||||||||
总氮 | 0.0628 | 0.0628 | 0.0628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0.0435 | 0.0435 | 0.0435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