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吨新型高韧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略) 海盐县于城 (略) 208号 | 嘉 (略) | 浙江 (略) | 项目拟投资*元,购置全自动搅拌、分装流水线等国产先进设备,以纳米二氧化硅、煅烧高岭土、石英粉等为主控材料,PII52.5水泥、I级粉煤灰、精细砂为基材,配以混杂纤维、多种外加增强剂,经先进搅拌工艺或技术,形成年产*吨新型高韧复合材料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节能、环保、耐久性强等特点。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 (略) (略) 。料储筒呼吸粉尘、包装粉尘由脉冲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