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吞吐*吨码头建设项目
选址选线: (略) (略) 开元大道199号。
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连申线如海运河海安高新区段(桩号46k+243-46k+530,岸线长度287米),拟投资*元,对现有码头进行改造,将泊位等级提升至1000吨级,并在两端各设置1个装卸泊位级两个等待泊位,装卸货物由普通粮食类的通用散货增加油品类的装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东晖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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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有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给建设单位。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