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鄂托克旗双欣煤矿120万吨改扩建项目 | 桌子山煤田白云乌素矿区,行政区划属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管辖,具体位置在黑龙贵沟与棋盘井沟交汇处以东一带 | (略) (略) | 内蒙古绿之垠 (略) | 项目改扩建后开采规模为12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为7a。项目改扩建后矿井改造利用已有主斜井,加宽改造副斜井,废弃原有回风立井,新建回风立井,进行通风系统改造,对井上、下已有各系统进行优化改造,主要开采煤层有8、10、16-1、16-2,井下上煤组利用已有1套综采设备,8号、10号煤层采用联合布置;下煤组增加1个长壁综采工作面。产能核定均依托技术改造后生产、生活设施。同时新建注浆站。项目开采方式、井田范围不变。项目原煤洗选依托正丰洗煤厂。项目总投资3025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9万元,占总投资3.63% | 废气:工业场地原煤运输均采用全封闭式的运煤栈桥和转载点,内部配备风流净化水幕;注浆站水泥罐卸料粉尘设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口排放,属于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以上控制措施,确保转载点煤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注浆站水泥罐卸料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可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处理后出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20)中要求,回用于双欣3.0Mt/a选煤厂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矿井水部分经井下水处理净化器过滤处理后使用,剩余矿井水全部排入已批复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矿井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后,除回用于生产降尘、洗煤厂等,其余全部通过退水管网统一输入 (略) 进行运营管理和调配使用,二级浓盐水通过另外单独的一套除硬高密池和高效澄清池处理后分别输送至两个洗煤厂洗煤。 噪声:项目工业场地没有新增噪声源,故现状监测数据可代表项目实际运行时的声环境情况,工业场地四周现状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注浆站对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车间设隔声门窗,再经过距离衰减后,注浆站厂界最大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委托鄂托克旗蒙佳吉 (略) 运至棋盘井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委托鄂托克旗蒙佳吉 (略) 运至棋盘井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矿井水沉淀池产生的煤泥与原煤混合出售,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废库已单独环评,于2021年取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鄂环审字[2021]242号),目前已建成,本次评价不包括危废库内容;项目保水注浆工程钻孔产生泥浆岩屑,经地下沉淀池沉淀后回填井下废弃巷道。 生态:项目开采导致地表沉陷,损坏地类均为草地。开采沉陷对草地的破坏程度以轻度破坏为主。受到轻度影响的草地通过自然恢复可恢复到原有盖度,受到中度影响的草地则需要通过人工整地、撒播草籽等人工措施进行恢复。恢复目标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对地裂缝进行填充,同时进行植被恢复。同时采取监测预警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