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用金刚线多线设备制造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江都区仙女镇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江佳路1号
3、建设单位:扬州新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地 (略) (略) 江都区仙女镇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江佳路1号,建成后年产300台(套)光伏用金刚线多线设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江都清源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二)机加工废气PP焊接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雕刻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江都生态环境局网页在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63.com
????????????????????????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