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9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发〔2024〕89 号)要求,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拟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南陵县4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现将采购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调查县内4家生产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以及特征指标数据(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数据;
2.按矿山、地区两个维度评估开发利用水平,并进行排序划档,同时形成调查评估成果报告。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工作要求
1.报价采取整体报价方式,即报总包干价;
2.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元;
3质量要求: (略) 、省级的审核;
4.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及投标文件模板,并于递交通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邮寄至 (略) ;
5.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略) 民服务中心4027会议室;
6.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略) 需贴封条,加盖骑缝章。提交材料(盖单位公章)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承诺函。投标文件采用邮递送达方式接收。(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装;
7.项目服务时限: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
8.付款方式: (略) 汇交全部成果 (略) 、省级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9.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成员现场投票确定成交单位);若报名参与符合资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我局将通知延期或流标;
10.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南陵县自然资 (略) 所有;
11.采购人名称:南陵县自然资 (略) ;
邮寄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028室;
12.联系人:吴彭
电话:0553-#;#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