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铭亮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年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2500吨项目 | 铭亮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略) 北辰区宜兴 (略) 28号 | 天津 (略) | 铭亮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元, (略) 宜兴 (略) 所属厂房,建设“铭亮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年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25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抛丸机、切割机、氮化炉、抛光机、干燥炉、盐浴加热炉、盐浴冷却炉以及各项配套的辅助设备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2500吨。 | 废气: 各盐浴加热炉及盐浴冷却炉上方均整体设置圆形集气罩,集气罩覆盖整个盐浴炉口,且与炉口对接,工作时盐浴加热炉及盐浴冷却炉产生的盐雾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及喷砂设备均密闭设置,且均自带滤筒除尘器(1#、2#),各除尘器排气口处连接集气管道,抛丸及喷砂粉尘分别经各自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渗氮过程残余氨气以及裂解出来的氢气一起通过炉口排出,通过在炉口配套的氨分解装置进一步分解后,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关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以及经过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园 (略) ,最终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污水处理站等,均置于车间内,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石英砂、废钢丸、金属检验废物、废滤筒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除尘灰、金属废渣集中收集后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脱脂液、废盐渣、废防锈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污泥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