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于2024年9月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768-*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