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原县清原镇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00 | 建筑密度(%): | ≤52.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7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与上述1宗土地竞买,要求参与竞买的企业提供企业信用证明,方可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欠缴资金范围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财政资金等相关资金。参与竞拍的企业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一并提供至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到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土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31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 (略) 13号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24-*
开户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清原站前支行
开户账号:*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