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四公司蒲江老城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07 15: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 (略) (略) 蒲江 (略) (略) 改造及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 (略) (略) 蒲江 (略) (略) 改造及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 (略) (略)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 (略) 蒲江县鹤山街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 (略) (略) (略) 面层铣刨、 (略) 理、沥青面层重铺、人行道及景观绿化翻新,改造总长度3656m,宽度20-24m。
2)胜利桥拆除及新建,新建胜利桥段全长162.7m,其中桥梁长度118.6m,桥宽30m,桥跨结构为(32m+50m+32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道路部分长度44.1m,宽度30m。
3) (略) 22条巷道“白加黑”改造,并对人行道及景观绿化进行翻新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改造总长度4512m,宽度7.5-20m。
2.2 招标内容: 沥青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招标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 (略) (略) 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 (略) 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 (略) 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16:0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蒲 (略) 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标书款+包件号”。 (略) 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户名称:中 (略) (略) 蒲江 (略) (略) 改造及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经理部
账 号:01-10-*-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4.4供应商参与:
4.4.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略) 蒲江 (略) (略) 改造及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略) 蒲江县鹤山街道( (略) 蒲江老城改造项目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 (略) (略) (略)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标书款凭证邮箱:*@*q.com(李先生)2024 年 11 月 7 日
7.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件1 | 1 | 沥青混凝土 | PC-3 | 吨 | 65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沥青混凝土 | SMA-13(SBS改性) | 吨 | 5787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3 | 沥青混凝土 | 同步碎石 | 吨 | 243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4 | 沥青混凝土 | PA-2 | 吨 | 15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5 | 沥青混凝土 | AC-13C(SBS改性) | 吨 | 182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6 | 沥青混凝土 | AC-20C | 吨 | 9905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小计 | 吨 | * | |||||
1、技术要求: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且满足业主、图纸要求。具体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数量按现场安装的电子地磅计量系统的过磅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12 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已办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12 个月。 5、支付方式:* (略) 银转账、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支付, *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件2 | 1 | 沥青混凝土 | SMA-10(SBS改性) | 吨 | 3228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沥青混凝土 | AC-16C | 吨 | 4842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3 | 沥青混凝土 | PC-3 | 吨 | 43 | 蒲 (略) 改造项目部 | 2024年12月至本工程结束 | |
小计 | 吨 | 8113 | |||||
1、技术要求: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且满足业主、图纸要求。具体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数量按现场安装的电子地磅计量系统的过磅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12 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已办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12 个月。 5、支付方式:* (略) 银转账、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支付, *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