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1日-2025年1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1日-2025年1 (略) 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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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邮编:(略)
(略) 洪雅 (略)
2025年1月2日
(略) 洪雅 (略)
2024年9月11日-2025年1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 (略) 年产(略)台高端智能售货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洪[2024]9号 | 2024年9月11日 | 年产(略)台高端智能售货机技术改造项目 | (略) | 四川洪雅经 (略) |
2 | 关 (略) 副中 (略) 理厂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洪[2024]10号 | 2024年10月16日 | (略) 副中 (略) 理厂扩容项目 | 洪雅县 (略) | 洪雅县柳江镇 |
3 | 关于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黄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洪[2024]11号 | 2024年12月20日 | 青衣江洪雅县文塘大堤黄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 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 洪雅县止戈镇 |
4 | 关于宏筑新材料循 (略) 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洪[2024]12号 | 2024年12月26日 | 宏筑新材料循 (略) 理中心建设项目 | 洪雅 (略) | 四川洪雅经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