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江苏金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 (略) 固体(危险) (略) 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相关要求,我局拟对江苏 (略) (略) 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 (略) 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该公司 (略) 转移实施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
通讯地址: (略) 栖霞区新港大道84号
邮编:*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3年1月16日
关于作出江苏金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 (略) 固体(危险) (略) 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相关要求,我局拟对江苏 (略) (略) 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 (略) 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该公司 (略) 转移实施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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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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