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平阳县鳌江镇城 (略) 建设工程予以立项的报告》(平中控〔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鳌江镇城 (略) 建设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上位规划意图,体现规划效果的需要;是城西 (略) 建设开发时序,以及构 (略) 网系统的需要;是为了沿线地块开发提供交通运输条件保障的需要;是发挥作为其他工程载体的作用,统筹 (略) 工程系统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路线呈南北走向,工程起点北接现状 104国道(鳌江大道),终点南止于现 (略) 。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3平方米, (略) 全长432.822米,用地红线宽度为25米。道 (略) (略) ,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横断面形式为:4.0米人行道+2. (略) 内停车位+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2. (略) 内停车位+4.0米人行道=25.00米,车行道采用沥 (略) 面,人行道采用花岗岩 (略) 面。全线共设置3处交叉口,以及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工程,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56.*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中,职业卫生和节水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