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略) 马边县老河坝矿区三号矿块磷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略) 马边县老河坝矿区三号矿块磷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马边县老河坝矿区三号矿块磷矿采选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中心坐标:(东经103°22′08.095″,北纬28°40′26.313″)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略) (五)项目概况:工 (略)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大风顶村,磷矿采矿规模100万t/a、选矿规模100万t/a,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选矿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开采范围内设计可利用资源量为3194.6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取34年;采场原矿(100万t/a)P2O5平均品位21.62%,选厂精矿(57.06万t/a)P2O5平均品位31.44%。尾矿全部充填采空区,不设尾矿库。 本工程总投资*.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达2.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轻微、暂时的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对临时堆放的建材及土石方采取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方式降尘、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确保路况良好,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以减少大气中浮尘及扬尘来源,减轻对敏感点及动植物的干扰。运营期地下采场废气全面采用推行湿式作业、爆堆喷雾降尘、加强坑内通风、设置降尘水幕净化井下空气、选用先进低产尘量的生产设备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回风井的粉尘排放;采矿工业场地采取封闭设计、加装“三围一顶”封闭罩、防尘帘、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充填站胶凝材料及搅拌机仓口废气设置喷吹脉冲仓顶除尘器除尘;选矿生产中矿石破碎、筛分、转运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选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硫酸、硝酸等试剂在装卸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酸雾,通过装卸控制措施、加强车间通风进行控制;同时采取对主要无组织排放源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式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交通运输扬尘采用优化路面结构、作业场地喷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围布遮挡等措施降低粉尘散逸;生活饮食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井巷涌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部分外排哈罗罗依打河,运营期井巷涌水、采矿凿岩废水、充填渗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后优先回用与生产和消防用水,剩余部分外排。其余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经预测,项目废水处理站正常或非正常工况下外排废水对哈罗罗依打河水质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散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污染地下水。运营期按相关要求开展采选工业场地的地下水分区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并按有关规范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从采矿、充填、运输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矿井涌水等泄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对阻止其进入土壤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减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污染。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主要采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运营期地下采场噪声采用加强爆破管理,采选工业场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优化总图布置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采取控制汽车鸣笛,车辆运输时间及限速管理、对矿区至选矿厂之间乡道边界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安装双层隔声窗、优化路面结构等方式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包括基建期废石在内的土石方将全部做到项目区回填利用,不设置永久性排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如废弃材料、生活垃圾等及时送垃圾场和废品站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石优先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区,剩余外运综合利用。选矿厂尾矿加入胶凝材料后全部用于充填采空区;废气处理设施的收尘灰用作原料不外排;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充填采空区;办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送县城垃圾处理厂处置;化验室废液、浮选药剂包装瓶、空压机废油、机修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按照“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尽量减少工程占地范围,保护施工区域植物和植被、表层土壤;加强项目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绿化、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管理、保护野生动物;严格火源管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施工区森林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和管理制度。运营期加强采矿区域及运矿线路的管理,严禁采矿工具及矿物乱堆乱放,严禁随意开辟新的运矿线路、侵占新的植被类型;做好矿区绿化,保护矿区及其周围的植被和生态环境;对项目工业场地及周边挂牌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日常管护措施;控制矿区工作人员活动的范围,防止矿区工作人员偷猎的情况出现;加大对矿区及周边区域的巡护力度,对出现的矿区人员或外来人员的非法偷猎事件要及时查处和制止;禁止出入矿区车辆大声鸣笛,以减少噪声对矿区附近野生动物的影响;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若发现野生动物横穿公路,应及时避让,以降低野生动物的交通死亡率。 7、服务期满后环保措施:1)清理工程。对场地内设备及建筑物进行拆除。2)平整工程。对局部低洼或突出地方进行整平,同时可翻松土壤以改善土壤的紧实层,有利于土填保墒,从而提高土壤的抗旱防涝的能力。3)维护及管理工程。进行采选工业场地覆盖复垦及维护,并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清理采选工业场地排洪涵洞、河道、隧洞中的障碍物,确保排洪设施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防止发生垮坝、崩塌等环境风险事故。同时对采选工业场地雨季溢流水或渗出水及地下水的监测,以及对采选工业场地下游区域水环境进行定期跟踪监测,若出现污染问题及时处置。4)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服务期满后,占地范围均需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原材料,各种生产和生活废物等全部运离,以避免这些物质遗留在矿区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进而威胁野生动物的生存;做好植被恢复和人员撤离,尽可能将原有矿山开采的人类活动痕迹全部清除,减少人类干扰,使野生动物适生生境逐步恢复,原来生活在此并因施工影响暂时转移的野生动物逐步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