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 (略) 关于对黄鸿雁
私人住宅规划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宁明县城 (略) 144号
二、建设单位:黄鸿雁规划许可情况:2018年4月、2020年1月、2024年7月办理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本次核实内容:黄鸿雁名下位于宁明县城 (略) 144号私人住宅
四、现场核实情况:黄鸿雁私人住宅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相符
五、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六、公示方式:县人民 (略)
七、公示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
八、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宁明县 (略) 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略),邮寄地址: (略) 宁明县城 (略) 6号,邮编:(略))。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无异议后,拟为该项目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特此公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