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社保证金退〔2024〕13号
由江西建工 (略) (略) 月湖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已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书面承诺,该项目符合注销农民工工资专户条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对其专户注销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
该项目如有被拖欠工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持欠薪证据材料到月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月湖区人民政府524室),举报投诉电话:0701-*
公示期满,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注销农民工工资专户。
月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