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10月20日拟对河南隆 (略)
年产特种合金新材料15万套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隆 (略) 年产特种合金新材料15万套项目等
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隆 (略) 年产特种合金新材料15万套项目 | (略)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银山路中原汽车零部件产业园16号19号 | 河南隆 (略) | (略)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076m2,总投资2000万元。工艺流程:熔模制作—制壳—脱蜡—型壳焙烧—熔炼、浇铸—脱壳—切割打磨—超声波清洗—热处理—抛丸—酸洗钝化—外观精整—检验—入库;纯金属原料—熔炼—精炼—锻造—热处理—入库。主要生产设备:注蜡机、浮砂桶、沾浆机、脱蜡釜、中频炉、真空感应熔炼炉等。 |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酸洗钝化清洗废水。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制膏机冷却水、蜡模冷却水、脱蜡水、工件循环冷却水、超声波清洗水及碱液喷淋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酸洗钝化后水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砂滤+RO膜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模制作废气、制壳粉尘、脱蜡废气、型壳焙烧废气、熔炼及浇铸烟尘、脱壳粉尘、切割及打磨粉尘、抛丸粉尘、酸洗钝化废气、焊接烟尘、精炼废气(锻件)、锻件切割粉尘、食堂油烟。 ①熔模制作废气、脱蜡废气、型壳焙烧废气:熔模制作工序由设备内部引出负压收集管道、脱蜡工序脱蜡釜内部引出负压收集管道、静置桶上方设置集气罩、型壳焙烧工序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共用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中附件1其他行业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不得低于70%)。 ②制壳、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废气:制壳工序、焊接点上方设集气罩,制壳、焊接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抛丸机采用密闭设备,采用负压收集管道收集作业废气,抛丸废气分别由3套袋式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颗粒物排放要求(≤30mg/m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铸造企业A级要求(颗粒物≤15mg/m3)。 ③酸洗钝化废气:酸洗钝化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酸洗槽桶进行加盖,并在酸洗钝化槽桶上方设置顶吸装置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碱液喷淋塔(TA006)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④脱壳粉尘、切割及打磨粉尘、熔炼及浇铸烟尘、精炼废气、锻件切割粉尘:震壳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喷砂机采用负压收集管道,切割机、锯床、砂带机、中频炉、精炼炉上方均设置集气罩、真空感应熔炼炉设负压收集管道,精炼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装置(TA007)处理后与其他工序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A008)+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氟化物排放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表2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颗粒物排放要求(≤30mg/m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铸造企业A级要求(颗粒物≤15mg/m3)。 ⑤食堂油烟:经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小型油烟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沾浆机、离心通风机、螺杆式压缩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阻隔、基础减振、局部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废。废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废物经收集后回至熔炼工序,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熔融过程产生的废渣、脱壳过程产生的废砂经10m2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废UV灯管经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酸洗钝化液、废过滤装置、酸洗钝化清洗废水处理污泥、酸洗钝化清洗废水处理时产生的浓水经10m2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 |
2 | 扶 (略) 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 (略) 扶沟县汴岗镇棉花加工厂 | 扶 (略) | 河南嘉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增规模为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场地,引进先进设备,新增一条240型商砼站生产线及水泥储藏罐,新建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总投资2000万元。 | 一、废水。项目扩建后员工人数无变化,无新增生活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洗车平台清洗废水。 搅拌机清冼废水、实验室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经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后经沉淀池(120m3)处理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洗车平台清洗废水依 托 现 有 厂 区 的 洗 车 平 台 清 洗 后 经 沉 淀 池(10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有组织废气包括水泥、粉煤灰筒仓卸料过程平衡口废气,混凝土生产线上料、砂石输送带落料过程废气,搅拌过程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系统未收集到的废气、原料装卸以及汽车动力起尘。 有组织措施。水泥、粉煤灰筒仓卸料过程平衡口废气:采用引风管+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地面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 99.8%)+33m 高排气筒措施;混凝土生产线上料、砂石输送带落料过程废气:三个侧面围档、上部设置 1个集气罩,一面敞开作为上料口,落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过程废气: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上料、皮带输送落料废气、搅拌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由覆膜袋式除尘器共同处理后共用一根33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措施:①原料均封闭库存;②喷雾降尘;③地面硬化;④雾化喷头;⑤车辆密闭运输;⑥车辆清洗;⑦专人保洁;⑧输送皮带全封闭;⑨在线视频及在线监控;⑩加强管理。 项目有组织废气浓度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限值10mg/m3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0.5mg/m3限值要求。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强主要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废。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器除尘灰、废砂石、商品混凝土实验废料等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具有的回收价值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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