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6日,受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乌鲁木齐佳弘通 (略) 承担了《策勒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子版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存于乌鲁木齐佳弘通 (略) ,查阅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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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策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韩*周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乌鲁木齐佳弘通 (略)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630号绿洲大厦2507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勒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