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文件,对照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为一般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故编制一般变动分析并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文件,对照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发生的变动为一般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故编制一般变动分析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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