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建设地点: (略) 金平区南起金湖路,北至东厦路
3、建设内容: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 (略) 金平区内,项目总投资约 29018.09 万元,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金湖路,北至东厦路,全长 1.37km。标准红线宽度 40m,桥梁段红线宽度 44m,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车速 50km/h,道 (略) 主干道。本次验收范围为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4、环保设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相应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具体如下:
(1)生态影响
措施:本工程主要占地类型为现有道路、带状公园。施工会带来的生物量损失,生物损失量可以通过项目建成后的道路绿化工程得到补偿,见附图3-1沿线绿化情况,项目道路绿化工程主要恢复为行道树和绿化带项目建设带来的生物量损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污染影响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项目噪声对周边敏感点有较大影响,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并做好与周边群众沟通协调工作。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工程施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废水:基础开挖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设备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等集中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行 (略) 政管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铺设沥青路面产生的少量沥青烟气等。项目在落实好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废: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淤泥、渣七等固体废物将全部运至指定受纳场所处置。通过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
废水: (略) 道路交通系统, (略) 道路设置排水系统。道路排水采用分流制系统。项目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相对目前整个区域的其它污染源的比例也是很小的,项目道路沿线没有水环境特别敏感点,故项目路面径流所带来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即使有影响也只是短时间影响,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其路面雨水不会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废气:工程所在地空间开阔,利于污染源扩散,而且路基边坡采用砌石防护和植草绿化,营运期设置绿化带。由此可知,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工程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因验收监测中敏感点噪声监测均达标,故暂未设置声屏障措施和通风隔声窗措施,营运近期以及中后期执行对玫瑰园、水仙园、海棠园桃园小区等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措施,如噪声监测超标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道路营运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道路沿线的落叶及少量过往车辆丢弃的果皮、纸屑,饮料瓶、塑料袋等,定期派人进行清扫,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事项说明.pdf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6、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