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等点位核查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4、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元;
5、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6、采购需求:
(1) 按照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工作方案及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庐江县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工作。
(2) 先对2024年省级自然保护地点位1518个、2023年自然保护区地点位160个、2023年开展审计指出问题核实点位487个、省林业局下发的公益林变化图斑646个中重点核实点位、环保局下发安徽省2024年自然保护地省级遥感监测点105个进行现场核实,后期还*续下发自然保护地图斑等,预计4000个左右点位。并对下发的图斑继续进行核查,完善数据更新、录入,形成专题数据库。
(3) 编制相关图表、核查报告及违法图斑情况说明等。
7、合同履行期限:已下发的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核查成果。后期下发的图斑核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人民币28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个相关业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合理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9月25日下午5点之前,*@*q.com邮箱。
五、投标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 (略) 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付款事项
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最终结算价格根据省级核查结果测算,不高于中标价。若省级验收存在问题,根据省级核减面积同比例扣除款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 (略) 49号( (略) 东)
联系人:孙书豪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 (略) 266号
电话:0551- *
十一、其他事项
1.项目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报价属一次性报价,不得进行二次调整;如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
3.招标人要充分考虑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 (略) 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