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 (略) 年产 120 万平方米集成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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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 (略) 年产120 万平方米集成墙板项目 | (略) 长乐区 (略) (略) 4-1 号 | 福州 (略) | 福建省 (略) | (1)项目名称:福州 (略) 年产120 万平方米集成墙板项目 (2)建设单位:福州 (略) (3)建设地点: (略) 长乐区 (略) (略) 4-1 号 ⑷建设性质:扩建 ⑸项目总投资:150 万元 ⑹建设规模:厂房面积 5552m2(不新增占地面积,租赁合同详见附件三) (7)生产规模:年产 120 万平方米集成墙板 (8)职工人数:职工人数 30 人,均不在厂区内进行食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白班制,每天工作时间 8 小时,夜 间不生产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厂区内尽量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维护保养。 (2)尽量设置密闭区域,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维护保养。 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收集预 (略) (略)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扩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混料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过筛过程中的大粒径原料和切割修边产生的边角料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混料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经收集后出售给塑料颗粒再生的工厂回收利用;过筛过程中的大粒径原料和切割修边产生的边角料经磨粉和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②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南平 (略) 统一处置。 ③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依托现有工程已按规范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间以及生产车间的防渗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