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23年10月30日,我 (略) 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内河治理蓄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辉南县内河治理蓄水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辉南县城区 |
建设单位 | 辉南县建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顺薪达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辉南县城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m2,工程内容包含:驳岸工程清淤24023m3,毛石砌筑挡墙7923m3,卵石护岸 1425m2,石砌驳岸126m3及其他相关附属景观设施。湖区工程清淤*m3。电气工程,新建配电箱4台,敷设电缆 10773.63m,一般路灯317套,装饰灯86 套,LED灯带1800m。 新建观景台占地面积144㎡,建筑面积432㎡。新建配电箱 2台,装饰灯41套,敷设电缆4.95m。新建给水系统1套,具体包括:喷灌配件(取水阀)60个,阀门井、水表井、泄水井各1座,敷设PPR给水管 3108.84m,敷设PPR泄水管 256m。新建排水系统1套,具体包括:雨水口31座,检查井11座,敷设 HDPE排水管574m。新建商业街徽式建筑 1630 ㎡,商业街卫生间120㎡,服务用房355.67㎡,仿船建筑300㎡。以及配套建筑小品工程、铺装工程、桥梁工程及绿化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施工作业场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破坏的面积降至最低,防止风力侵蚀加重。施工区域将可剥离土壤区域的0-30cm的表层土单独堆存,下方用苫布铺底,表土上方及时苫布进行苫盖,全部回填至绿化工程区,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减小植被损失,缩短演替进程。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种植乔木2211株,种植灌木627株,种植色带11442㎡,种植花卉28020㎡,铺种草皮50412㎡,整理绿化用地89874㎡,绿地起坡造型63644.8㎡,树木支撑架2211个。 2、废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洒水防尘。对施工及运输道路的路面进行硬化,以减少道路扬尘。土方开挖完后,要及时回填,剩余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回填,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回填土方时,干燥表土适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不超过15km/h为宜),防止扬尘污染。淤泥开挖及晾晒时喷洒植物除臭剂,控制并消除清淤施工散发的臭气。 3、噪声: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靠近居民区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时,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声屏障,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沟段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夜间运输材料以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充分利用工程表土、清淤淤泥,减缓工程费用投资及外运产生的二次污染,工程临时表土全部回填至项目绿化区作为绿化用途,挖填土全部回填厂区平整用土,清淤项目清基产生的淤泥采用自然干化处理,全部回填至项目绿化区作为绿化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