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8月19日-8月25日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序号 |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略) 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 环建审〔2024〕2062号 | 2024年8月20日 | |
2 | 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及红土山生命文化园改造提升项目 | 环建审〔2024〕2063号 | 2024年8月20日 | |
3 | 合肥 (略) 塑料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 环建审〔2024〕2064号 | 2024年8月20日 | |
4 | 安徽越洋 (略) 滤波器及充电桩的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环建审〔2024〕2065号 | 2024年8月20日 | |
5 | (略) 年产*吨优质珍珠棉包装产品建设项目 | 环建审〔2024〕2066号 | 2024年8月23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
地址:肥西县上 (略) (略) 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