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原宁夏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动产、建(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林木资产、设备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宁( 2023 )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其它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略) 羊绒工业园区等3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692.94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2月30日起2056年12月29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宁( 2023 )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其它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略) 羊绒工业园区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78.94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2月30日起2056年12月29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宁( 2023 )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其它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略) 羊绒工业园区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08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2月30日起2056年12月29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宁( 2023 )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其它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略) 羊绒工业园区等3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6247.38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2月30日起2056年12月29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宁( 2023 )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其它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略) 羊绒工业园区锅炉房等2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3745.84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2月30日起2056年12月29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 其他资产详见《标的物清单》(清单包括以上不动产)。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经转让方( (略) 城乡 (略) )盖章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看样联系方式如下:王经理,*、*。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7.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转让房屋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房屋转让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 9.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范围包括: (1)(有证)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挂牌价格2916.*万元。 (2)(无证)建(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林木资产,具体明细详见《标的物清单》。挂牌价格280.*万元。 (3)设备,具体明细详见《标的物清单》。挂牌价格449.*万元。 转让标的如有溢价,则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同比例溢价。 10.转让标的原产权人为宁夏 (略) ,该公司于2019年申请破产清算。在后续清算过程中,转让方于2022年1 (略) 络竞拍取得转让标的产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城乡 (略) 注册地 (略) (略) 西侧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9B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机构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本次转让标的所涉E车间、门房、污水处理房屋、雕塑、污水处理厂(水池部分)、 (略) 、围墙混凝土构造柱、彩钢板围墙等未办理相关权证,转让方对该部分资产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不承担担保责任。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该部分资产相关权证,并承担办理该部分资产相关权证的各项税费,权证办理及税费承担均与转让方无涉。 5.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6.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转让标的交割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7.房产转让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配合,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意向方报名前应向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地不动产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标的受让后所涉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已履行告知义务,请意向方慎重考虑,转让方、浙交所和“浙交汇”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次转让产生的转让方向浙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标的物清单.xlsx 、 特别事项约定2024.5.27.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2024.5.27.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手机 * 传真 邮箱 *@*jpse.com 地址 (略) 上城 (略) 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王丽蓉 电话 * 传真 邮箱 *@*q.com 地址 (略) (略) 西侧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