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23年,全市各地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略) 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办发〔2018〕16号)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 (略) 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韶环委办发〔2023〕14号)相关规定,市生态 (略)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开展了202 (略) 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
乳源瑶族自治县、 (略) 、始兴县。
二、良好
新丰县、仁化县、曲江区、 (略) 、翁源县、浈江区、武江区。
希望获得优秀等级的县(市)珍惜荣誉,做好表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围绕结构优化抓“双碳”,聚焦“三大战略”“六大行动”“三大提升”,坚持底线思维和产业思维,按照“守底线、腾容量、保发展” (略) ,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韶关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