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 (略) 就2024-2026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团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为提高发行质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承销服务机构,我司对投标文件打分,合格的投标人按总分高低进行排序选择前12名组成承销团,其中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作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主承和牵头协调方,每期发行的主承从确定的承销团中选择,若承销团成员对我司支持不及预期,我司有权更换主承销商。每期发行主承及份额分配根据中标人销售实力及对我司的信贷支持综合情况在发行前报我司党委会决策通过后确定。欢迎合格的承销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2026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团招标项目;
2.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3.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发行方式:非公开,根据我司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需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利息或者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用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申报注册及发行服务,负责协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认证机构、资金监管机构等;负责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审批沟通工作等;负责或协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申报注册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承销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资格, (略) 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
如果券商参与投标,2023年证监会对投标人的分类评价结果需在A类及以上(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由券商提供相关说明承诺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仅能以总部或分支机构名义投标,若多家投标,按现场报名时间顺序不再受理第二家及以后机构报名。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包含招标人提供名单),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7日起,2024年 5 月3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2.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62号)1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准备以下资料,送至现场(或邮箱报名,*@*q.com),参考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名称:江苏国兴 (略)
开户行:江苏银行泰州泰兴支行
账号:*89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面的账号和售价进行转账,并在报名资料里附上盖章版转账记录,不付转账记录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口江苏国兴 (略) 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按招标日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口江苏国兴 (略) 四楼开标室。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年支付承销费,年化承销费率不超过0.15%(含),如超过该费率区间,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必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明显不合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最终承销费率为中标机构报价的最低费率。
六、投标人不足三家,终止开标(评标)程序,招标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注意:1.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授权文件应为正本;
2.投标人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相,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投标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集团所有。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2号
联系方式:* 顾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口
联系方式:0523-*、* 刘雪芬
(略) (略)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