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3〕14号
关于吉安县文明小区周边片区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文明小区周边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文明小区周边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城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对吉安县文明小区周边片区进行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涉及改造面积4.26万㎡、341户、15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违建,雨污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小区道路改造,弱电规整,防盗网整治,烟道改造,屋顶环境整治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364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2月22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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