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佛环〔2019〕106号)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略) 各镇(街道)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1〕94号)、《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略) 各镇(街道)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版)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3〕103号)、《 (略) (略) (略) 关 (略) 域环评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佛环禅〔2021〕23号)和《 (略) (略) (略) 关于进一 (略) 域环评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31日受理1个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建设项目环评报批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
如对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略) 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号建设大厦6楼602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建设地点 | 环评技术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广东 (略) 改扩建项目 | 广东 (略) | (略) (略) 南庄镇南庄村二氹 (略) 9座一层 | (略) (略) |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