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4年1月9日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ina.com
通讯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智为液态硅胶泡棉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略) 宁化县城南镇工业南路33号6号楼第一、二层 | 福 (略) | 福州 (略) | 建设1条液态硅胶泡棉生产线,年产30万平方米液态硅胶泡棉制品2 | (一)大气污染防治:生产线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无组织应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管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宁化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将噪声产生量较大的工段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硅胶泡棉边角料、包装纸箱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