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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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抽提物、酿酒酵母细胞壁、虾粉生产加工项目 | (略) | 烟台 (略) | 山东 (略) | 公司计划在原有厂房内进行扩建,新增年产酵母抽提物粉状 2000吨、酵母抽提物膏状 1000 吨、酿酒酵母细胞壁粉状300 吨、虾粉100吨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增加设备 45 台套,其中包括酶解罐 16 个、离心机 2 台、单效浓缩设备 1 套、美拉德反应罐 1 个、暂存罐 6 个,调配罐 7 个,拌合机 3 台、炒锅 6 台、粉碎机 1 台、 酵母暂存罐 2 个;新建污水暂存 (略) 理装置和虾 (略) 理装置。 | 1、采用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2、喷雾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分别依托现有的水膜除尘器+喷 淋装 置处理后 ,分 别经 15 米高 排气 筒排放;厂区内污水暂存池产生的恶臭废气经生物滤池除 (略) 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排气筒排 放;虾粉加工车间产生的异味经活性炭+ (略) 理后,粉碎、过筛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后,一起由 15 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9)表 1 重 (略) 标准;《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略)) 表 2标准要求。 3、通过车间通风,污水暂存池密 闭等措施,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合排放标准》 ((略))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表 1 二级新 改扩建标准。 4、生产废 (略) 污水暂存池暂存,后进入 (略) 二分厂 (略) (略) (略) (略) 。 5、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暂存池产生的污泥、除臭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委 (略) 置。 | 烟台 (略) |
烟台 (略) 抽提物、酿酒酵母细胞壁、虾粉生产加工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