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骏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皮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06-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废皮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5日至2023 年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废皮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街道金辉大道 (略) 内的厂房内(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废皮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 (略) (略) 金山街道金辉大道 (略) 内的厂房内(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110°50′56.144″E,21°49′49.957″N。项目总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50平方米,新建两个厂房(注:对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防渗建设,并划分含铬皮革废料暂存区、装卸区、废活性炭桶装区等)和一个办公室,新增加一辆铲车。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收集储存转运2万吨废皮革的目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不小于2.5米严密围挡,围挡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②施工场地道路和地面及时硬化,未硬化裸露地面覆盖防风抑尘网或者洒水抑尘; ③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车辆保持清洁上路,运送渣土等密闭运输,防止遗撒; ④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车辆严禁超载,装卸渣土时严禁凌空抛洒,同时,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⑤注意施工期间堆料的保护,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⑥容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的运输,要求采用散料运输专用车辆运输。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减少起尘量。 (2)水污染防防治措施 施工时要尽量做好各项排水、截水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及引水渠。在施工场地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集水沉砂池和截、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粉状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 ②严格按照标准和国家规范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处置; ②装修垃圾:分类收集, (略) 处理; 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引至活性炭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座10立方米)处理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①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5t/a,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废活性炭 项目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1t/年,废活性炭暂存于废活性炭桶装区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