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余海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余海关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6:44 |
评审专家名单 | 艾波、简华、艾利群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余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渝东大道与新欣南 (略) 口往东约13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众恒永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富 (略) 2栋1.2单元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黎女士#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余海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江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界水乡联盟村委上村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江 (略) | 新余海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新余海关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1 项 58.05 二、质量要求 1、猪肉类:配送的鲜肉类必须提供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肉)需加盖检疫印章。 2、蔬菜类:蔬菜在配送前必须进行采样检测,并注明蔬菜的产地,每天提供检测机构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并打印出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配送。如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蛋类:在配送前必须抽验化验,抽验化验依据《#鲜蛋卫生标准》及《#鲜鸡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配送。 4、新鲜度: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光亮鲜艳;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有包装蔬菜:应完整、干净。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5、货物清单(送货单)要求:每次供应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6、采购人临时增加所需原材料品种,将提前1小时通知响应供应商,中标人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配送到位。 三、配送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通知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进货清单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装卸运输费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供货时随带供货清单,清单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出具收货凭证。 (2)响应供应商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物品流入, 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责任。 (3)食品溯源要求。供应商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 (略) 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 (4)响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按时按质按量送货,以确保正常运行,供 (略) 场上没有或缺货的借口不供货或以其他货物替代。 (略) 场有货等任何因素不供货,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 (5) 日常配送时间及要求:采购人下达采购日清单后,中标方在每日的上午北京时间 8:00 至 8:30 之间将采购日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采购 (略) 验收。中标方如因特殊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因素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中标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2 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及时与采购人协商提出可行的供货方案。如因中标方原因不与采购人协商供货方案,导致不能正常供货,影响采购人正常用餐,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赔 偿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采 (略) 理方案, (略) 场其他供货商应急配送,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货品质量及数量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发货。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执行,货物价格表随货同行,如货品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 5%用于弥补因退、换货给采购人正常用餐造成的影响。采购人现场验收货物,当面点清货物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月底按实际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结算。 (7)如果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冰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 事故,可能致使合同履行受阻,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以上不可抗力的预期进行提前供货,备足不可抗拒因素期间采购人所需的货物。 (8)为遵守合同的法律性,中标方与招标人签 (略) 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9)为确保配送的及时性和配送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日常配 (略) 正式员工,原则上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 货物验收:(1)中标人所供应货物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负责签收。无验收商品,采购人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采购人可终止与中标人合作,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 (4)在供货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波、简华、艾利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口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余海关
地址: (略) (略) 渝东大道与新欣南 (略) 口往东约130米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永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富 (略) 2栋1.2单元1楼
联系方式:黎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