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延津县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11-1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延津县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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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对魏邱乡、丰庄镇、胙城乡、榆林乡、东屯镇等6个污水处理厂(站)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入河排污口进行论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 |||||||||||||||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中段司法大厦 | |||||||||||||||
联系人:张宏志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红旗区新五街公村社区南门商铺13-9号 | |||||||||||||||
联系人:牛丽超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牛丽超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