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H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普通中央空调、中央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普 (略) | (略) 西乡塘区清川大道12号清川商贸城2号楼B单17A层2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普通中央空调、中央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略) (略) 普通中央空调、中央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全院 普通中央空调、中央空气净化系统日常维保,普通中央空调每年一次水系统维护,净化系统 过滤器更换,洁净空间检测(本项目采购金额已包含所有检测区域的检测费)等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6个月 | 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卓富(自行抽取),陈川(自行抽取),叶伟萍(自行抽取),朱璐婕(自行抽取),刘雪丽(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项目的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岑 (略) 二号
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明都新城永安街163号三楼
联系方式: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铎仁
电 话:0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