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7日,我 (略) 恒宝高 (略) 恒宝高分子年产6000吨新能源及5G通讯用特种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恒宝高分子年产6000吨新能源及5G通讯用特种板材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恒宝高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恒宝高 (略) 于2020年3 (略) 应得工业园A6厂房(位于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实施了年产3000吨轨道交通专用工程塑料及特种弹性体项目(绵环审批〔2020〕3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MA688RJC1N001Z),因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新增租用厂房进行改扩建,实施恒宝高分子年产6000吨新能源及5G通讯用特种板材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新租用面积168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混料机、板材挤出生产线、试验线等设备,设置1#无尘车间(新建1条板材生产线)、2#无尘车间(新建2条板材生产线)、中试线、微型纯试验线、实验室、仓储工程(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仓库等),依托原有固废及危废间、配套新建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新能源及5G通讯用特种板材生产能力(一期2000吨,二期40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9.*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上述废水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生产线及试验线挤出机口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挤出废气(含有机废气、恶臭)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要求),厂界废气须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生产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混料机、挤出机、切片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产品、产品废保护膜等暂 (略) ;真空冷凝废液、废矿物油及包装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措施:1.按照危废相关规范,完善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2.及时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中失效活性炭。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12-*-04-01-*]FGQB-0234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该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用地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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