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兰陵采让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和《山东省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委托,兰陵县自然资 (略) (略) 兰陵县 (略) 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 (略) 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兰陵县自然资 (略)
场所:兰 (略) 5号
二、 (略)
名称: (略) (略)
场所: (略) (略) 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略) 兰陵县 (略) 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兰陵矿2024-03)
采矿权名称 | (略) 兰陵县 (略) 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 ||||||||||||||||||||||||||||||||||||||||||||||||||||||||
矿区位置 | (略) 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村 | 面积 | 0.2524km2 | ||||||||||||||||||||||||||||||||||||||||||||||||||||||
坐标(2000 国家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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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153m至+78m | ||||||||||||||||||||||||||||||||||||||||||||||||||||||||
拟出让年限 | 7年(含基建期) | ||||||||||||||||||||||||||||||||||||||||||||||||||||||||
矿种 | 玻璃用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 | ||||||||||||||||||||||||||||||||||||||||||||||||||||||||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 | (略) 勘查程度为勘探。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619.*吨,(其中玻璃用砂岩566.*吨,水泥配料用砂岩53.*吨)。 | ||||||||||||||||||||||||||||||||||||||||||||||||||||||||
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 | 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606.*吨(其中玻璃用砂岩554.*吨,水泥配料用砂岩51.*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吨/年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 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强化采矿终了预期效果。 |
四、公开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保证金、底价
本采矿权公开出让起始价为*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整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元;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2025年2月8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http://**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兰陵县自然资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2025年1月20日(下午17:00)。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 (略) 公共 (略) 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 (略) 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中国 (略) ”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交易截止后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无竞买人报价的,不成交。
(二)挂牌时间结束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询问程序。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询问程序自挂牌截止的时间启动,询问期为120分钟,竞买人在询问期内确认后 (略) 上限时竞价,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九、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 (略) 、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 (略) 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论证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需查阅与出让采矿权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向出让人申请查阅,不收取查阅费用。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意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十、对交易矿业权 (略) 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 (略) 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 (略) 上交易文件和矿业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兰陵县自然资 (略) 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一、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将其列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 (略) 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二、其他约定
竞得人须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挂牌单位:兰陵县自然资 (略)
联系人:曹 鑫
电 话:0539-*
地 址:兰 (略) 5号
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同时在自然资 (略) 站、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兰陵县人民 (略) 站、 (略) (略) (略) 站、交易场所发布。
兰陵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0日